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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通知

文章出处:admin 人气:883发表时间:2018-05-19 01:59:25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通知称: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事故暴露出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因此,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一、治理重点都有哪些?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会有哪些工作措施?

1、完善标准规定。

 

加快出台实施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提请本级政府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过渡期管理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规范停放充电。

 

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什么时候开始治理?

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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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字:消防安全,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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